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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专利法》的相关规定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。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,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,作出决定,并通知专利申请人。
专利驳回复审
判定专利驳回复审成功率,根据驳回理由撰写上报材料,制作专利复审相关文件,提交至审查,答复审查意见,完成整个复审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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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协议 、申请人身份证/营业执照复印件、驳回通知书复印件 、委托书(签字/盖章)、Word版本的申请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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