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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驳回复审,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,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,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。
商标驳回复审
1.材料:
a. 商标驳回/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;b. 驳回复审申请书;c. 评审代理委托书;d. 驳回复审正文;e.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
2.证据:
a. 广告材料,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;b. 销售证据材料;c. 申请商标使用”的所有相关材料、照片、合同等复印件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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